長安青少年活動中心是由東莞市長安鎮(zhèn)投資興建的公益性校外教育機構,是長安鎮(zhèn)廣大青少年學生開展科普、體藝活動的重要基地。
長安青少年活動中心計劃于2014年6月投入使用,由培訓活動大樓與兒童公園組成,環(huán)境優(yōu)美,交通便利,占地總面積約24014.7㎡,其中兒童公園18725㎡。
為集中體現長安青少年活動中心功能定位,展示形象,擴大知名度,F面向社會公開征集長安青少年活動中心徽標(LOGO)。有關征集要求啟事如下:
一、設計要求
(一)有視覺沖擊力,易識別,充分反映長安青少年活動中心特色,體現長安鎮(zhèn)本土文化,突出青少年特點,主題鮮明、內涵豐富,富于時代感;
。ǘ﹫D案簡潔,含義明確,創(chuàng)意新穎獨到,色調明快,引人注目, 易于識別記憶和推廣宣傳;
。ㄈ┚哂袕娏业目赊q性,可為單色,也可為多色;
。ㄋ模┍阌诠潭ㄩL期、多領域使用。
二、投稿要求
。ㄒ唬┙馗迦掌跒榘l(fā)布之日起至2013年10月31日止;
(二)以個人、團體名義提交作品均可;
。ㄈ┮约堎|方式投稿,應征作品應為完整標識圖案、標準字、色組合;以圖案形式提交A4彩稿及電子版稿(JPG格式)各一份。以上稿件均需附上創(chuàng)意說明文字一份(500字以內)。投稿人應準確填寫姓名、性別、電話(座機或手機)、身份證號、電子郵箱、通訊地址及郵編;
。ㄋ模⿷髯髌繁仨毷窃瓌(chuàng)設計,請自留底稿。
三、評選辦法
由長安青少年活動中心成立專業(yè)評選委員會評選;同時在長安鎮(zhèn)教育網進行網絡評選。其中專家評審權重占80%,網絡占20%,兩項評選結果綜合考慮,最終確定采用方案。
四、獎勵辦法
本次標識征集活動,設采用獎1名,獎金5000元,參賽入圍獎2名,各2000元。
五、采用獎、參賽入圍獎的評選結果將在東莞市長安鎮(zhèn)教育網進行公示,公示期間發(fā)生投訴、爭議的作品經查實,撤消獲獎資格。
六、其他事項
。ㄒ唬╅L安青少年活動中心擁有獲獎作品的著作權,有權對其進行加工和再創(chuàng)作;
(二)參賽者必須保證對參賽作品享有著作權,由此引發(fā)的一切法律糾紛由參賽者自負,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對于侵犯他人著作權的參賽者,一經查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如已發(fā)放獎金將原額追回;
。ㄋ模┧袇①愖髌匪〔煌烁;
。ㄎ澹┳髌芬坏﹨①悾幢硎緟①愓咦栽刚J同上述所有條款;
。┍敬位顒幼罱K解釋權歸長安青少年活動中心所有;
七、聯系方法
來稿請在信封上注明“廣東省東莞市長安青少年活動中心標識投稿”。
聯系地址:廣東省東莞市長安鎮(zhèn)蓮峰路34號長安鎮(zhèn)教育辦公室民管2室長安青少年活動中心籌備辦
聯系人:趙耀忠
電話:0769-85328283 Email:939506318@qq.com
郵編:523848
長安青少年活動中心籌備辦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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