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征集城市形象標識、形象口號

資訊頻道 - 設(shè)計大賽 來源:中國設(shè)計在線 作者:selin 2013-09-12

    按照市委、市政府確定的“中國釩鈦之都”、“中國陽光花城”、“四川南向開放門戶”三張城市名片,結(jié)合攀枝花的新變化、新風貌,為了對這三張城市名片進行歸納、融合、包裝、提升,設(shè)計出藝術(shù)性強、便于識別、一目了然的城市形象標識,設(shè)計出文化導(dǎo)向性明顯、簡單明了、朗朗上口的城市宣傳口號,特向社會公開征集。

  一、征集要求

  (一)城市形象標識

 。1)主題突出、創(chuàng)意獨特、具有較強的視覺感染力。

  (2)易被大眾接受,突出文化性、地域性、觀賞性。

 。3)易于識別,具有親和力、富有美感、適合在多種場合和載體上使用。

 。4)應(yīng)征作品采用A4規(guī)格紙張、彩色圖稿、電腦制作稿和手稿均可,電子文檔包含JPG(300dpi以上,A4幅面)格式圖和作品的源文件。

 。5)作品應(yīng)注明標準比例、標準色、字體和尺寸,并附帶200字以內(nèi)創(chuàng)作說明。

  (二)城市宣傳口號

 。1)能充分反映攀枝花資源特點和城市文化內(nèi)涵,具有較強的感染力、號召力、親和力,易記易傳的廣告宣傳效果。

 。2)作品應(yīng)突出攀枝花的城市主題,文字精煉,內(nèi)涵豐富。

  二、評選方法

  (一)城市形象標識

  征集到的城市形象標識作品,由市委宣傳部組織專家進行評審,評選5件作品入圍,并在攀枝花日報、攀枝花晚報、攀枝花公眾信息網(wǎng)、中國•攀枝花網(wǎng)、GOGO攀枝花網(wǎng)上進行展示,由群眾投票和專家評審后,確定1件作品為攀枝花城市形象標識。

  (二)城市形象口號

  征集到的城市形象口號作品,由市委宣傳部組織專家進行評審,評選5件作品入圍,再選取歷年使用過的宣傳口號,共同在攀枝花日報、攀枝花晚報、攀枝花公眾信息網(wǎng)、中國•攀枝花網(wǎng)、GOGO攀枝花網(wǎng)上展示和投票,由群眾投票和專家評審后,確定1件為攀枝花城市形象口號。

 。ǘ┰u審結(jié)果將于2013年11月份在市級各媒體公布。

  三、獎勵標準

  (一)城市形象標識獎勵標準:作品入圍獎5名,每名獎勵2000元,在入圍作品中評定1件作品為城市形象標識,獎勵10000元。

 。ǘ┏鞘行蜗笮麄骺谔柂剟顦藴剩鹤髌啡雵5名,每名獎勵1000元,在入圍作品中評定1件作品為城市形象宣傳口號,獎勵5000元。

  四、參與方式

  (一)信件方式

  作品通過平信或掛號方式寄至: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qū)炳草崗大街7號 ,中共攀枝花市委外宣辦,郵編:617000。

  (二)網(wǎng)絡(luò)報送

  作品通過電子郵箱上傳:中共攀枝花市委外宣辦郵箱:PZHWXB515@163.COM。

  五、征稿截止日期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3年10月14日止。

  六、聲明

  1、來信作品不退還,請自留底稿,并在內(nèi)容中注明姓名、身份證號、地址、電話、郵編,網(wǎng)絡(luò)參與只注明身份證號碼和本人電話號碼。如作品內(nèi)容雷同,按參與先后取最前者參評。

  2、應(yīng)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權(quán)糾紛等法律問題,由作者本人負責,所選用的參賽作品所有權(quán)歸攀枝花市委宣傳部,所有權(quán)單位有權(quán)對入選作品加工修改。

  3、本活動的解釋權(quán)歸攀枝花市委宣傳部所有,了解更多詳情請致電:0812—3324877。

  附:攀枝花市城市形象標識(口號)征集表.doc

 

  中共攀枝花市委宣傳部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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