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促進“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潔政府”建設,提高政務服務水平,優(yōu)化我市經濟發(fā)展環(huán)境,方便市民、企業(yè)辦事,我市已在新區(qū)行政中心大樓前,新建“佳木斯政務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 該“中心”是集行政審批、資源交易、公共服務于一體的綜合性服務平臺。為了更好地向公眾展示市政務服務中心“公開、便民、高效、規(guī)范、廉潔”的現(xiàn)代服務型政府理念,提升“中心”品位,展示“中心”功能作用,決定向全社會公開征集形象標識設計方案。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要求
1、標識設計要充分體現(xiàn)“公開、公平、公正”和“便民、規(guī)范、廉潔、高效”的現(xiàn)代政務服務理念和特征,突出親民和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的理念;
2、作品要具有鮮明的象征意義,力求體現(xiàn)佳木斯地域特色,反映佳木斯市政務服務第一窗口形象, “陽光政務、市民之家”的理念;
3、圖形簡潔明快,易于識別,便于制作和傳播,易于在公共場合展示及印刷使用;
4、接受色彩稿及電子版(jpg格式),含300字以內設計創(chuàng)意說明,并簽屬作品原創(chuàng)承諾;
5、設計人在設計稿件上應提供個人姓名、性別、所在單位、聯(lián)系方式等個人準確信息。
二、征集時間
從即日起至2014年5月18日(以收件日期為準)。
三、征集方式
聯(lián) 系 人:張德文 18249222888
郵 箱:18249222888@163.com
辦公地址:市行政服務中心一樓投訴接待臺
五、評審獎勵
征稿結束后,由“中心”組織專家對應征作品進行評審。將設置優(yōu)秀作品獎和入圍作品獎。優(yōu)秀作品獎從設計方案中選出2件作品,獎勵人民幣3000元,被采用的獎勵5000元(不重復獎勵);入圍作品獎,選出4-5個作品,每個作品獎勵500元。獲獎者個人所得稅自理。評審結果通過市政府網站公布。
六、其他說明
1、被采用的應征作品的知識產權和使用權均歸“中心”所有,“中心”可根據需要自行用于形象的宣傳展示,以及在印刷品上標記和使用等;
2、應征作品的標識圖案和相關內容等不得對他人的注冊商標、外觀設計專利及受知識產權法保護的其他文本構成侵權。征集作品涉及抄襲、借用等侵權行為均由作者本人承擔一切后果,與征集單位無關;
3、來稿恕不退還,請自留底稿;
4、本啟事由佳木斯市經濟合作促進局負責解釋。
佳木斯市經濟合作促進局
二0一四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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