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建設方案建設“區(qū)域公共品牌”的計劃,進一步推進我縣特色產品區(qū)域公共品牌建設,提升當地特色產品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譽度,現決定面向線上有獎公開征集“蘄春縣區(qū)域公共品牌”名稱(含logo)方案活動。
征集組織
本次征集活動的主辦單位為蘄春縣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為加強對征集活動各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由蘄春縣商務局、蘄春縣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成立征集活動組委會,組織應征作品評選及各項組織執(zhí)行工作。
征稿時間以及流程
征集對象
面向線上公開征集,任何單位或個人、社會團體、組織等均可參加。
征集要求
(一)蘄春縣區(qū)域公共品牌名稱
要了解蘄春本地特色文化和歷史典故,了解蘄春本地的支柱產業(yè)的地理標志農特產品,食品。此商標名稱要涵蓋本地農特產品,并結合本地文化和人物,如“李時珍”“本草綱目”“大健康”“藥食同源”等理念,公共品牌的既要基于本地支柱產業(yè)“蘄艾”,所涵蓋的意義又要高于蘄艾。
1、“蘄春縣區(qū)域公共品牌”名稱(含logo)可結合蘄春縣人文歷史地理優(yōu)勢特色為主體,形成一個蘄春縣區(qū)域公共品牌名稱(logo+品牌名);
2、簡要闡述名稱創(chuàng)意緣由,字數限于300字內;
3、蘄春縣區(qū)域公共品牌名稱(含logo)主要應用于蘄春縣特色產品;
4、每位應征者限投一個品牌名稱,每個名稱不超過4字;
5、品牌名稱要求可注冊商標;
(二)蘄春縣區(qū)域公共品牌廣告語
1、品牌廣告語應簡單明快、有較強的傳播力和影響力;
2、品牌廣告語應與品牌名稱相呼應,語句精煉、大氣簡潔、朗朗上口、內涵豐富、通俗易懂、
3、品牌廣告語不超出16字;
4、提交時需配上一段300字以內的解釋說明、以詮釋廣告語的含義和創(chuàng)意思路;
5、必須需制作logo。
應征作品應為最新原創(chuàng)、未發(fā)表過的作品。作品設計或作品中任何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權利,應遵守相關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guī)要求。凡涉及抄襲、借用等侵權行為的,均由投稿作者本人承擔一切后果,與征集單位無關。
評選流程與獎勵辦法
1、評選方式:
評選共計兩輪,初賽和復賽
初賽: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及業(yè)內專家成立活動組委會,對參加投稿的選手,根據投稿內容進行第一輪篩選(評分標準從審美標準、實用標準、市場標準綜合評分),選取20名選手作品入圍第二輪復賽,評分過程公開透明,由縣商務局領導全程監(jiān)控。(初賽評分結果只作為入圍復賽的資格,其結果不作為復賽評分依據)。
復賽:對已入選復賽的20名選手作品,通過“網上投票”的方式進行排名,并以最終截止日投票量,選取排名前10的作品。
獎勵辦法:
“最佳公共品牌名稱獎”獎1名(票量排名第1),獎金5000元,
優(yōu)秀公共品牌獎共3名(票量排名第2-4名),獎金各2000元。
入圍獎共6名(票量排名第5-10名),獎金各1000元。
投稿方式
1、應征稿件均以電子檔附件形式發(fā)送蘄春縣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郵箱qcxdsggfwzx@163.com;
2、應征作品內容相同,以先投稿者為準(電子郵件以發(fā)送時間為準)。
*報名表格中須提供者真實姓名、聯系電話和通訊地址,作為獎勵依據。
其他說明
1、應征者可通過“蘄春縣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微信公眾號(微信號:qcxdsggfwzx)了解活動情況;
2、蘄春縣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對本次活動享有最終解釋權;
3、最終入圍的10名設計作品所有權歸蘄春縣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所有。
4、官方聯系方式、微信,電話同步 15342332696

全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