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陵縣文化廣電旅游局
關于征集寧陵縣廣播電視臺新形象logo標志的
公 告
為展示時代特色,優(yōu)化媒體形象!
寧陵縣文化廣電旅游局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有償征集“寧陵縣廣播電視臺新形象logo標志”設計方案。
寧陵縣廣播電視臺形象logo標志不僅是媒體的形象標志,也是寧陵媒體形象的藝術體現(xiàn)。
熱誠歡迎社會各界人士踴躍參與,集思廣益、博采眾長,設計出廣大人民群眾喜愛和認同的新形象logo標志。
一、設計要求:
1、形象logo標志圖案要求構思新穎、個性鮮明、寓意深刻,充分體現(xiàn)出電視媒體精神風貌和寧陵獨特的地域歷史文化內涵;
2、符合電視視覺效果,表現(xiàn)形式不限。構圖簡潔、色彩明快,具有現(xiàn)代設計理念和視覺沖擊力,便于識別記憶,應適用于電視屏幕、采訪轉播及直播設備、宣傳場地、印刷品、徽章以及電視衍生品等標志宣傳;
3、設計作品必須原創(chuàng),杜絕抄襲,不違背相關法律、著作權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嚴禁侵犯知識產權,避免商標異義。
二、投稿要求:
1、來稿手工繪制、電腦制作、電子圖片不限。
2、稿件整潔清晰、色彩鮮明。
3、設計圖案規(guī)格統(tǒng)一為15cm×15cm,可以A4紙繪制或打印。
4、來稿應另附設計理念及創(chuàng)意說明。注明作者姓名、地址、郵編、聯(lián)系電話。
5、征稿時間:即日起至2018年5月20日。
三、作品投遞:
1、稿件可采用郵寄或電子郵件,應征作品請寄往寧陵縣文化廣電旅游局辦公室收。
郵編:476700
聯(lián)系人:王 峰
聯(lián)系電話: 15537059879
電子郵箱:zhnl888@126.com
2、來信請在信封封面或郵件主題注明“形象logo標志征集稿件”字樣。
四、評選及獎勵辦法:
1、寧陵縣文化廣電旅游局將組成評審組對作品進行評審,確定使用作品,并向社會公示。
2、設計圖案一經采用,將正式通知作者,其所有權、修改權和使用權均歸寧陵縣文化廣電旅游局,創(chuàng)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發(fā)表、使用,包括并不限于著作權、使用權、發(fā)布權以及對設計作品進行修改、組合、應用等權利,否則構成侵權。
3、對選中的形象logo標志將一次性付給2000元稿酬。
五、法律聲明:
1、參評作品凡涉及抄襲、借用等侵權行為,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擔后果。
2、參評作品一律不退,未選中作品作者可自行處理。
3、作品一經采用,其著作權歸寧陵縣文化廣電旅游局所有。
4、本次征集活動最終解釋權歸寧陵縣文化廣電旅游局。
寧陵縣文化廣電旅游局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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