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福清市中央公園的整體形象,擴大中央公園的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發(fā)動海內外“三大福清人”群體共同建設富庶、文明、開放、和諧、美麗的“大福清”,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征集福清市中央公園形象標識(logo)。
一、征集內容
二、征集范圍
面向全國征集,不限單位或個人。
三、征集時間
6月4日~7月31日。
四、作品要求
1.符合福清城市定位,體現(xiàn)福清特征。具體為:以“融”字貫穿,代表城市;參考“五馬山”輪廓,代表中央公園;用“福閣”等具有福清市中央公園的建筑特點,突顯福清市中央公園的特色。
2.主題突出,創(chuàng)意獨特,簡明、顯眼、易操作,有較強的視覺沖擊力和感染力。具體為:標有“福清市中央公園”的中英文字樣,并且體現(xiàn)福清市中央公園的文化內涵;以“綠色”為主基色,體現(xiàn)綠色、環(huán)保、生態(tài);以“紅色”為點綴,體現(xiàn)福清城市文化。
3.作品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便于識別、制作、記憶和推廣,適合在多種載體上(網站、文件、信箋、宣傳用品和媒體宣傳)推廣應用。
4.作品不得違反我國法律、法規(guī)相關規(guī)定,所提交作品必須為原創(chuàng),應征作品一經采用,應征者須向主辦方提供作品矢量源文件。
5.遞交作品方案為設計效果圖或作品彩色照片,圖片文件格式為jpg,圖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作品照片不小于4M,作品還應配有設計創(chuàng)意說明,包含作者介紹、作品題目、尺寸、材質、設計說明等,文件格式為word。
五、評選環(huán)節(jié)
采用網絡投票和專家評審相結合的辦法,具體流程為專家預審、網絡投票、終評階段、公示階段。
1.專家預審:組織專家評委進行初評,從參評作品中選出30件入圍作品。
2.網絡投票:專家評審出的30件入圍作品通過網絡展示,接受網絡投票,選出人氣前10名入圍最終評選。
3.終評階段:專家從網絡前10名里,進行終極評選,分別選出入選作品和入圍作品。
4.公示階段:將專家組的評選名單上報福清市領導討論研究,最終評出獲獎名次并將評選結果對外公布。
六、評選及獎勵
福清市中央公園形象標識入選作品1名,獎金2萬元;入圍獎5名,獎金各2000元。
另設幸運投票獎50名,獎勵價值50元禮品一份。
七、投稿方式
在福州晚報微信平臺“福清市中央公園形象標識”征集活動專題頁面下載“征集活動”相關表格,將作品和表格(《參賽作品原創(chuàng)聲明》以掃描件或電子照片形式)發(fā)送至活動專用郵箱參與投稿。
截稿日期:2018年7月31日。
聯(lián)系電話:0591-83762717,聯(lián)系人:陳女士。
郵箱:fzwbqmt@126.com。
應征者請注明真實姓名(或單位、團體名稱)、主創(chuàng)者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電話、通信地址等,電子郵件主題須注明“福清市中央公園形象標識征集”。
八、相關說明
1.凡向本次活動投稿的作品,其著作權全部歸活動主辦方所有。主辦方除根據本征集活動有關規(guī)定向獲獎應征方支付獎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報酬和費用,同時所有獲獎應征方一次性、不可撤銷地將其對獲獎的應征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權全部無償轉讓給主辦方;主辦方對所有獲獎作品擁有發(fā)布、展示和宣傳等權利,并有使用于商業(yè)用途的權利,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包括作者本人)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對作品轉讓、復制、轉載、傳播、摘編、出版、發(fā)行、許可使用。
2.若應征作品與他人作品產生著作權糾紛,則由此帶來的法律后果由投稿者自負,活動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作品內容如有重復或相似,以第一時間收到的為先,來稿一律不退,投稿者(機構、團隊)自行留底。
4.各項入選作品獎可空缺,凡向本活動主辦方投稿者均被視為已接受本次征集活動的所有條款。
5.個人或團體投稿數(shù)量不得超過三個。
6.作品一經采用,版權歸福清市中央公園管委會所有,入選設計者有義務根據有關評審意見修改完善,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詳細的設計說明方案。
7.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活動主辦方。投稿即視為完全同意活動發(fā)布的全部內容。未盡事宜,由主辦方另行制定補充規(guī)則。咨詢電話:0591-83762717。
福清市中央公園管委會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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