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貿(mào)易港總體方案明確提出,對島內(nèi)居民消費的進境商品,實行正面清單管理。目前,海南省正在積極開展前期準備工作,爭取國家部委批準政策后能盡快開店,讓島內(nèi)居民更快更多更好地在自貿(mào)港建設中有獲得感。
海南日用消費品“零關稅”購物商店標識(logo)是海南自由貿(mào)易港品牌形象和城市景觀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確!傲汴P稅”購物商店標識(logo)完美結合地方性、民族性、藝術性、創(chuàng)新性等多種因素,海南省商務廳于2020年12月29日開始面向全球征集(以下簡稱“本次征集活動”)海南日用消費品“零關稅”購物商店標識設計方案(以下簡稱“應征方案”)。
海南省商務廳衷心歡迎有志于參與海南日用消費品“零關稅”購物商店標識設計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統(tǒng)稱“應征人”)積極參與本次征集活動,為海南自由貿(mào)易港建設貢獻智慧和力量。
一、應征人須知
(一)總則
1.應征作品內(nèi)容應積極、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視、宗教歧視以及其他有悖于社會道德風尚和善良風俗的內(nèi)容。
2.應征作品必須為原創(chuàng)性設計,并且無抄襲、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識產(chǎn)權;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過,也未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曾經(jīng)參加過其他設計競賽或已在為第三方服務的設計作品不得參賽。
3.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但應符合中國法律和中國社會公序良俗的要求。
(二)應征人須遵守的基本規(guī)定
除本征集公告要求的法律文件以外,應征人還應尊重海南省商務廳的指導,并就可能的后續(xù)合作事宜,在本次征集活動的進行和后續(xù)過程中就有關條件簽署相關協(xié)議。
1.應征人應自行承擔參加本次征集活動所產(chǎn)生的全部費用,海南省商務廳不對上述費用承擔任何責任。
2.應征人應當按照本征集公告的要求以及今后的實際需要,向海南省商務廳提交資質證明和其他有關法律文件。
3.應征人確認,海南省商務廳有權為組織、評審海南日用消費品“零關稅”購物商店標識設計方案而無償使用應征人提交的應征方案以及應征人在征集活動中所提供的信息、資料;海南省商務廳有權對該方案、信息、資料進行改進、加工和再創(chuàng)作,但不會向海南日用消費品“零關稅”購物商店以外的其他第三方透露該方案。
二、應征人資格
(一)所有關心海南自由貿(mào)易港發(fā)展,支持海南日用消費品“零關稅”購物商店建設的個人、機構和團體,均可按照本規(guī)則參加征集活動。任何參與本次征集活動組織和評選工作的個人和機構,均不具備應征資格。
(二)應征人須上傳《海南日用消費品“零關稅”購物商店標識征集活動報名表》(以下簡稱為《報名表》)及《海南日用消費品“零關稅”購物商店標識征集活動應征作品創(chuàng)作者著作權確認書》(以下簡稱為《確認書》)。
(三)應征人如未能或未能如實填寫或簽署上述《報名表》或《確認書》,海南省商務廳有權拒絕接受相關應征方案的提交。
三、應征方案的設計要求
(一)符合當代藝術美學要求,時代氣息濃厚;圖形優(yōu)美、簡潔;構圖完整、協(xié)調(diào);形式新穎、獨特;內(nèi)涵精準、具有象征意義;形式完美、易懂易記、便于推廣。
(二)包含“海南、日用消費品、零關稅”字樣(中英文、簡稱均可),特點鮮明。
(三)具有明顯的標準圖形、標準字、標準色,滿足于加工制作,適合宣傳,符合印刷、懸掛等各種用途的需求。
(四)設計應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兩種設計圖,并將其編排在同一文件。
(五)提交作品格式為jpg,尺寸為A3紙張大小,分辨率300dpi。如果作品成功入選,應征者需提供ai格式文件。
(六)應有不超過300字的設計說明,主要闡述標識設計的基本元素、設計理念、思路、形式與含義。要求與標識同時遞交。
(七)任何與創(chuàng)作者有關的信息不應在標識設計稿件中出現(xiàn),所有此類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寫在《報名表》上。
四、應征方案的提交
(一)報送要件:應征者填寫相應的《報名表》《確認書》。其中《確認書》由應征者正確填寫并親筆簽署,應征者為機構的,須由授權代表簽署并蓋機構公章,集體創(chuàng)作者,所有創(chuàng)作者必須共同簽署。
(二)所有應征作品可采用電子郵件和郵寄方式遞交。其中,電子郵件請在主題上注明“海南日用消費品“零關稅”購物商店統(tǒng)一標識(logo)征集”字樣,作品文件請制作成jpg或png格式同《報名表》《確認書》一起添加在電子郵件附件中。
聯(lián)系方式:
郵箱:hainan777@163.com,郵寄地址:?谑袊d大道省政府辦公樓二樓269室,收件人:吳梁,聯(lián)系電話:65326211。
(三)截止時間
1.本次征集活動截止時間為北京時間2021年1月10日18時整。超過上述時間,無論何種原因,均不具有應征資格。
2.以郵寄方式提交的應征作品,送達時間以海南省商務廳所在地郵局接收當日郵戳為準。
應征作品一經(jīng)送達,即視為應征者已全部知曉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規(guī)則。不符合本規(guī)則要求的,應征者可于截止時間之前補正。
五、獎勵辦法
(一)海南省商務廳將組織有關專家對所有應征作品進行評審,確定10件入圍優(yōu)秀作品,每件獎勵人民幣5000元;最終確定為海南日用消費品“零關稅”購物商店標識(logo)的設計作品,獎勵人民幣5萬元(不再重復發(fā)放入圍獎金)。
(二)獲獎作品將通過海南省商務廳門戶網(wǎng)站、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布。
(三)上述獎金金額為稅前金額,獲獎者應按照相關國家及地區(qū)(包括但不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規(guī)定納稅。
(四)以上獎勵以作品為單位授予,獎金由相關創(chuàng)作者自行分配。
六、征集聲明
(一)所有收到的應征作品一概不予退還,應征者應自留底稿。
(二)因郵寄延誤、郵寄丟失或損壞、誤寄、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非征集方的原因造成應征作品丟失或損壞的,征集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應征作品的著作權受中國法律保護。入圍和最終成為海南日用消費品“零關稅”購物商店標識(logo)的應征作品的一切知識產(chǎn)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對作品的一切平面、立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即歸海南省商務廳所有。海南省商務廳對上述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fā)、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
(四)海南省商務廳對包括本規(guī)則在內(nèi)的本次征集活動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次征集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海南省商務廳進一步制定相應規(guī)定或進行解釋。
附件:
海南日用消費品“零關稅”購物商店標識征集活動應征作品創(chuàng)作者著作權確認書
海南省商務廳
2020年12月29日

全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