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萬元 宜春征集文化旅游主題口號和形象LOGO

資訊頻道 - 設計大賽 來源:設計在線 作者:cdo 2022-02-08

為充分挖掘宜春2200余年的歷史底蘊,提升宜春文化旅游品牌和形象,現(xiàn)面向社會各界公開征集宜春文化旅游主題口號和形象logo。

征集內(nèi)容

1.宜春文化旅游主題口號

2.宜春文化旅游形象logo

應征者可以同時參加以上兩項內(nèi)容征集

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24點,逾期無效。

(郵件、信件以發(fā)送或郵戳時間為準)

作品要求

宜春文化旅游主題口號

(1)作品主題突出,能全面準確反映宜春文化旅游特點,充分體現(xiàn)宜春的資源優(yōu)勢、旅游特色和人文精髓,具有較強的震撼力、吸引力和啟發(fā)性。

(2)要求語言精煉(不超過16字)、富有韻味,易讀、易記、易懂,具有較強的親和力和感召力。

(3)參賽作者應對所提交作品作出300字以下的說明,說明其具體含義(或寓意)和創(chuàng)意說明。

(4)具有原創(chuàng)性,杜絕抄襲,相同作品以優(yōu)先提交者為準。

宜春文化旅游形象logo

1.logo設計應符合以下標準:

(1)形象生動,寓意深刻,內(nèi)涵豐富,能彰顯宜春市的文化內(nèi)涵、地域特色和獨特的城市風貌,體現(xiàn)宜春的歷史感,同時又要體現(xiàn)時代風格;

(2)構圖巧妙,布局合理,以抽象符號與具體形象相結合,色彩搭配適宜,具有強烈的視覺沖擊效果,同時結合宜春市市情,便于識別和記憶設計;

(3)作品須充分考慮標識應用在大小海報、城市建筑墻面、紀念封、畫冊、信紙、名片、工作證、明信片等各種載體上運用的可操作性。

2.logo設計稿應包含logo的繪制形象、名稱和設計說明,并應符合以下要求:

(1)應征作品包含設計方案,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設計圖稿,設計創(chuàng)意理念詳細說明,標志圖形,中英文標準字體,標志和標準字的組合,標準比例和標準色等多項內(nèi)容;

(2)logo設計在表現(xiàn)形式和技術手段上,適用于平面、立體和電子媒介的傳播和再創(chuàng)作;

(3)logo設計說明應有助于評選時評委對作品的理解,闡述設計思路、理念和含義。應征者應將設計說明打印或用楷書寫于A4規(guī)格紙張上,說明文字應當字跡清晰、表述完整;

(4)提交設計方案的同時請?zhí)峤浑娮游募,作品電子圖稿和設計說明統(tǒng)一壓縮在一個壓縮包內(nèi),圖稿需存儲為JPG格式;設計創(chuàng)意理念說明文字需存儲為Word文檔;圖案像素色彩模式為RGB色,圖片分辨率在300dpi以上,并保證圖片縮小到100×100像素時仍能正常使用;設計者需保留設計原圖(如AI、CDR、PSD),以便作品獲獎后提供原圖文件。

3.應征作品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guī)定,不得與其他城市標志相同或相似,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商標權等在先權利,且形象標志(logo)尚未在國內(nèi)、外被注冊、使用。

投稿人信息

應征作品應填寫以下詳細信息:真實姓名、聯(lián)系地址、電話號碼、所在單位名稱。

作品提交

郵寄投遞

信封上注明“應征宜春文化旅游主題口號和形象logo”字樣。

交(寄)稿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陽大廈中座1041室

收件人:宜春市文廣新旅局文旅發(fā)展中心

郵政編碼:336000

電話:0795-3270639

網(wǎng)上投稿

主題標明:“應征宜春文化旅游主題口號和形象logo”字樣。

電子郵箱:ycwgxl@126.com。(宜春文廣新旅首字母縮寫)

稿件確認

為確保書面稿件接收,請以掛號信或者快遞方式投遞;電子郵件是否接收,以回復確認為準。

組織評選

1.篩選稿件。作品征集結束后,由宜春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按征集要求進行統(tǒng)計和篩選。

2.評選審定。由領導、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對應征作品進行初選,初選若干主題口號及形象logo作品;作品在相關媒體上公示,由群眾進行投票評選;評審委員會綜合群眾評選結果,對作品進行總評,選出獲獎主題口號16條和形象logo設計圖16件;最終確定的作品將在2022年4月中旬公布。

獎勵標準

主題口號一等獎1名,獎金2萬元;

二等獎2名,獎金各5000元;

三等獎3名,獎金各3000元;

優(yōu)秀獎10名,獎金各1000元;

形象logo一等獎1名,獎金2萬;

二等獎2名,獎金各5000元;

三等獎3名,獎金各3000元;

優(yōu)秀獎10名,獎金各1000元;

獲獎作品獎金含稅,所有獲獎作品的所有權、版權、使用權歸宜春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所有。

特別聲明

1.所有投稿人須保證所投設計稿件無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否則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負責。

2.本次征集活動不收參賽費,所有征集作品請自留底稿,不予退還。

3.參加投稿者將不作為本活動評審委員會成員。

4.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宜春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所有。

【來源:宜春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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